
怎么到国外投资?需要履行哪些手续?
近年越来越多的的人将目光投向了海外市场,其较为完善的法律保护和相对超额的收益,让中国投资者跃跃欲试。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,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(“境内投资者”)如到国外投资开办非金融类企业(机构),须遵守以下规定,履行以下手续:
一、申请到国外投资的境内投资主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;
(二)资信良好,无违法行为记录;
(三)具备相应的人才、资金和技术,有一定的研发、生产和经营、管理能力。
二、境内投资主体到国外开办企业如需从境内汇出外汇,在向上海市商务局提出以上申请的同时,须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,进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:
1、填写《国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申请表》;
2、国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;
3、经工商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4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;
5、外汇资金来源证明,包括: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的,应提供有关外汇账户的开户批准文件和近一期的余额对账单;使用国内商业外汇贷款的,应提供投资主体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意向书、贷款行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;使用援外合资合作基金外汇贷款、外贸发展基金外汇贷款等国内政策性外汇贷款的,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使用该项政策性资金的批准文件;
6、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。